公疗医院关于对私收费漏收费跑处方走穴等违纪行为的管理规定
提问人:wx20251019143144发布时间:2026-05-16
公疗医院关于对私收费漏收费跑处方走穴等违纪行为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医院管理,使不良现象得到遏制,维护医院荣誉,促进医疗快速向前发展,增强医院竞争力,特制订此管理规定。
1、对私收费、跑处方、走穴捞外块等不良行为勇于举报者,经落实情况属实,奖励举报人10000元人民币。
2、私收费、漏收费无论金额大小,经查证落实,处罚人民币10000元,另加罚私收费或漏收费数额的10倍,并离岗3个月,停发工资和奖金。如本院职工介绍病人并知情私收费或漏收费者受到的处罚和当事人相同。
继续查找其他问题的答案?
相关视频回答
回复(0)

湘公网安备:43011102000856号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